議論風生 保護未成年人,線上線下都是主戰場,尤其應對網絡霸凌的新動向保持高度警覺。 千夫所指的校園霸凌,居然轉戰到了網上。 據報道,2020年春節期間,廣東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接到轄區一名初中生佳佳報警,稱自己在學校遭遇霸凌,同學不僅對自己進行辱罵,還在網絡上虛構事實進行誣陷。警方調查發現,一社交平臺運營公司通過虛構并傳播青少年負面信息的方式,實施網絡霸凌,并在相關人員要求刪帖時收取高額費用獲利。5月21日,警方抓獲6名涉案人員,其中部分人員因涉嫌敲詐勒索,已被警方刑事拘留。目前,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。 從法律上來看,涉案人員所作所為,確有違法犯罪之嫌。在網絡上虛構事實進行誣陷,在他人要求刪帖時收取高額費用獲利,不僅符合敲詐勒索罪的犯罪構成,也符合誹謗罪的犯罪構成,考慮到兩個罪名存在競合,可以從一重罪論處,即以涉嫌敲詐勒索罪追究刑責。如查證屬實,根據兩高司法解釋,近半年流水就達五十余萬元,已達到“數額特別巨大”標準,有關人員可能面臨“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”的刑罰。 雖然案件尚未完結,但此案的影響無疑是積極的。對個人來說,遭遇校園欺凌、網上霸凌的未成年人佳佳,可以長舒一口氣,而那些在網絡上虛構事實對其進行誣陷、讓其不堪其擾,甚至產生厭學等情緒的不法之徒,將為其卑劣行徑付出高昂的違法代價。 而對于那些尚未浮出水面、企圖將網絡霸凌作為發財之道的不法之徒,警方的這次重拳打擊也是一記警鐘,釋放出保護未成年人的強烈信號,有助于警示他們規范自身行為,及時懸崖勒馬。 在人們的印象中,校園霸凌往往是身邊事、身邊人。然而,現實情況卻是網絡霸凌“助紂為虐”。當校園霸凌開始轉戰虛擬世界,對未成年人所造成的傷害,往往手段更為隱蔽,影響更為持久。而且,隨著時間的推移,與之前的網絡霸凌案件有所不同,不法分子的“犯罪手段”也在升級換代,“團隊化、鏈條化運作”的痕跡明顯。 比如,在這起網絡霸凌案件中,該公司注冊并運營大量微信公眾號、頭條公眾號等社交平臺,將自己偽裝成社交平臺運營公司,隨意編纂、爆料各類所謂“渣男”、“渣女”信息,并通過雇用專業推廣團隊、分發水軍群等方式擴大影響力。這些網絡技術手法,就像是一條條“流水線”,讓網絡霸凌隱藏在社交爆料、水軍灌水的煙幕之下,對未成年人的傷害更深,也更不易察覺和干預。 保護未成年人權益,不僅要打贏線下戰,也要打贏線上戰。針對近年來網絡霸凌未成年人案件呈高發之勢,英國在加強執法的同時,成立反霸凌聯盟,致力于為廣大青少年兒童爭取安全的網絡環境,通過采用一些高科技公司的軟件技術,有效地防止了網絡霸凌案件的發生。這些經驗做法,也是值得我們借鑒的他山之石。 網絡霸凌的新動向,理應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警覺,在加強相關立法保護的同時,研發網絡監管技術,加大執法保護力度,嚴厲打擊不法分子,遏制形形色色的校園霸凌、網絡霸凌,未成年人才會更安全健康地成長。 □柳宇霆(法律學者)
來源:新京報(http://www.bjnews.com.cn/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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